(SIAM PARAGON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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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:由 0 2 月 10 日起 曼谷(S I A M 芭 本 團 特 點 乘 搭 特 別 <與 上 午 暢 遊 鬼 屋 豐 富 O IS B A A 堤 : 《泰 安 排 別 不 自 由 芭 堤 。(請 美 食 H I 魚 N K 雅 P A R A G O N 時 尚 購 物 城 、暹 邏 海 洋 世 界 、 金 碧 輝 煌 大 皇 宮 、泰 國 國 寶 玉 佛 寺 ) (信 不 信 由 你 奇 趣 館 )5 天 識 嘆 豪 華 團 BDX05-E DT 國 國 際 T 團 友 於 全 同 >安 排 活 動 ,有 雅 信 不 信 注 意 此 鬼 :咖 喱 蟹 生 +鐵 板 L A N G N 出發日期:天 天 出發 G 》航 東 南 亞 優 悠 的 充 裕 時 由 你 奇 屋 不 +特 式 燒 +壽 A M 豪 空 公 司 豪 華 客 機 。 最 大之 水 族 館 S I A M O C E A N W 旅 遊 生 活 ,每 天 M o r n i n g C a l l 間 於 酒 店 內 享 用 自 助 早 餐 ,及 享 趣 館 4 大主 題 項 目 :信 不 信 由 你 適 合 患 有 心 臟 病 人 仕 、孕 婦 及 膽 小 美 食 +【陰 功 湯 】 、A M A R I O R C 司 任 食 自 助 餐 、富 臨 酒 家 (阿 一 鮑 裝 泰 菜、M u m A r o y 泰 式 風 味 餐 AMARI ORCHID RESORT & TOWER PATTAYA CEN TARA G RAN D & B AN G K OK CON V EN TION CEN TRE AT CEN TRAL WORL D HIL TON O R L 時 間 用 酒 奇 趣 者 進 H ID 魚 )高 D 暹 邏 海 洋 不 早 於 上 午 店 設 施 。 館 、超 立 體 入 ) R E S O R T 特 級 粵 菜+鮑 世 界 (只 包入 場 門 卷 )。 0 8 : 0 0 ,及 特 別 預 留 兩 天 色 4D 影 像 館 、立 體 迷 宮 及 F U S I O N 菜、 參 翅 肚 羹 、 PATTAYA HOTEL MIL L EN N IU M HIL TON B AN G K OK HOTEL BKK-L- BD X 0 5 E D T -0 0 2 -1 0 0 2 1 2 -P . 1 /2 早 天 數 1 店 內 3 酒 店 內 5 酒 店 店 午 航 2 酒 4 酒 #如 餐 珊 安 品 排 嚐 內 程 安 瑚 機 咖 上 島 餐 排 早 M u m A ro y 酒 樓 式 風 味 餐 +[ 陰 功 湯 機 出 發 ,則 晚 餐 蟹 +特 色 美 食 【陰 功 湯 】 喱 + 芭 堤 (W A m a r i Or c h i d R e s o r t 特 色 F U S I ON 菜 廳 ] OI S H I 魚 生 +鐵 板 燒 +壽 司 任 食 自 助 餐 自 費 內 第 1 天去 泰 於 餐 富 高 臨 級 酒 家 (阿 一 鮑 魚 ) 粵 菜+鮑 參 翅 肚 羹 B A A N 第 1 天午 餐 自 費 (W 。 (W K L A N G N A M 豪 裝 泰 菜 航 機 上 雅 連 續 兩 晚 住 住 宿 宿 五 酒 星 店 級 H ilt o n P a t t a y a H o t e l e b s i t e : h t t p : //w w w 1 . h i l t o n . c o m /e n _ U S /h i /h o t e l / KKH P H I -H i l t o n -P a t t a y a /i n d e x . d o )或 A m a r i Or c h i d R e s o r t & T o w e r P a tta y a e b s i t e : h t t p : //w w w . a m a r i . c o m /o r c h i d /)或同 曼 谷 連 續 兩 晚 住 宿 五 星 級 C e n ta ra G ra n d & B a n g k o k C o n v e n t io n C e n t r e a t C e n t r a l W o r ld e b s i t e : h t t p : //w w . c e n t a r a h o t e l s r e s o r t s . c o m /c g c w M ille n n iu m 級 H i l t o n B a n g k o k H o t e l 或同 級 )或 第 一 天 :香 港 曼 谷 -信 不 信 由 你 奇 趣 館 -芭 堤 雅 夜 市 (包專 車 接 送 )- C E N T R A L F E S T IV A L P A T T A Y A B E A C H 購 物 商 場 第 二 天 :芭 堤 雅 (快 艇 )-珊 瑚 島 -水 上 活 動 (自 費 )-泰 式 古 法 按 摩 (包 1 小 時 )-金 三 角 蜂 園 第 三 天 :不 設 M O R N I N G C A L L ,團 友 可 自 由 享 受 酒 店 設 施 ,於 指 定 時 間 集 合 繼 續 行 程 芭 堤 雅 - G E M S 寶 石 城 -暹 邏 大象 園 (包騎 象 、乘 泰 式 馬 車 及 觀賞猴子表演,團 友 更 可 自 費 暢 玩 四 驅 車 及 自 費 暢 玩 實 彈 射 擊 )-海 味 土 產 店 -曼 谷 第 四 天 :不 設 M O R N I N G C A L L ,團 友 可 自 由 享 受 酒 店 設 施 ,於 指 定 時 間 集 合 繼 續 行 程 曼 谷 - 暢 遊 湄 南 河 -鄭 皇 廟 (黎 明 塔 )-金 碧 輝 煌 大皇 宮 泰 國 國 寶 玉 佛 寺 (參 觀皇 宮 必 須 衣 著 整 齊 ) (如 因 金 碧 輝 煌 大 皇 宮 (玉 佛 寺 )臨 時 未 能 對 外 開 放 ,將 改 為 參 觀 柚 木 皇 宮 。) -曼 谷 唐 人 街 (乘 旅 遊 巴 遊 覽 )-S I A M P A R A G O N 時 尚 購 物 城 - S I A M O C E A N W O R L D 暹 邏 海 洋 世 界 (只 包入 場 門 卷 ) 第 五 天 :曼 谷 -蛇 園 -參 拜 四 面 神 備註: 1 團 如 2 停 經 3 行 恕 4 旅 5 附 6 建 7 8 9 10 ※責 任 「根 據 引,旅 及 退 票 費 及 稅 項 :有 關 航 空 公 司 更 改上 留 須 知 :泰國 航 確 認 ,不 能 再 作 程 安 排 ︰航 班 有 不 另 行 通 知 。 遊 綜 合 保 險 : 香 加 條 款 :為 保 障 議 服 務 費 ︰香 港 (5 天 團 全 程 計 建 此 團 不 設 茶 會 。 如 團 隊 人 數 在 1 5 泰式 古 法 按 摩 :只 若 遇 季 侯 風 影 響 而 細 則 補 充 資 料 ※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行 社 如 因 『迫 不 費 (如 適 用 );詳 情 香 港 * * * 行 程 至 此 完 畢 ,祝 旅 途 愉 快 收 費 詳 情 請 參 閱 述 附 加 費 用 ,本 空 機 票 有 效 期 為 更 改;但 如 未 能 可 能 更 改,以 報 港 旅 消 費 領 隊 議 服 遊 業 者 權 、當 務 費 議 會 (T 益 ,請 地 導 遊 ︰香 港 「曼 谷 價 公 司 將 會 7 日,回 確 認 ,則 名 時 作 準 目 表 向 客 程 停 退 回 ,酒 I C )建 議 旅 客 出 詳 細 參 閱 「旅 及 司 機 之 全 程 領 隊 H K $ 2 0 」,團 人 追 收 留 尾 站 停 留 附 店 、膳 發 前 遊 細 建 議 0 + 當 費 並 /退 ,必 加 費 食 及 購 買 則 及 服 務 地 導 不 包 回 差 須 予 行 括 各 項 機 場 稅 額 。 補 附 加 費 H K $ 團 員 ,團 員 不 能 程 次 序 有 可 能 因 旅 遊 綜 責 任 問 費 ,將 遊 及 司 合 保 險 題 」附 於 完 團 機 H K * * * 、航 空 公 司 燃 油 附 加 費 及 保 險 附 加 費 等 ,團 費 並 以 報 名 時 為 準 。 70 0 及 有 關 之 機 場 稅 。有 關 之 機 場 稅 。停 留 機 位 確 定 與 否 ,則 視 乎 航 空 公 司 安 排 ,停 留 機 位 一 藉 故 反 對 或 退 出 。 應 實 際 情 況 而 變 動 ,以 當 地 接 待 社 安 排 為 準 ,詳 情 可 參 閱 收 據 備 註 ,如 有 任 何 更 改, 。 件 上 之 條 款 ;而 簽 證 及 自 費 活 動 之 資 料 ,請 參 閱 有 關 須 知 及 細 則 。 前 由 領 隊 /導 遊 個 別 向 團 友 收 取 (其 他 服 務 費 並 未 包 括 在 內 )。 $ 2 0 0 。) 人 或 以 下 ,本 社 不 派 外 遊 領 隊 隨 團 出 發 ,由 當 地 導 遊 接 待 。 招 待 1 2 歲 或 以 上 ,小 朋 友 則 不 能 享 受 此 按 摩 ,其 次 若 放 棄 泰 式 古 法 按 摩 ,則 不 能 將 該 服 務 轉 讓 他 人 ,敬 請 留 意 , 未 能 前 往 芭 堤 雅 之 「珊 瑚 島 」,將 改往 東 芭 文 化 村 ,午 餐 於 村 內 享 用 ,團 友 不 可 藉 故 反 對 或 要 求 賠 償 。 關 於 『會 員 因 迫 不 得 已理由 而 取 消 旅 行 團 ( 修 訂 )』 的 第 二 百 零 三 號 指 得 已理由 』取 消 旅 行 團 ,處 理團 員 退 款 時 可 以 收 取 該 指 引列 明 的 手 續 費 , 請 瀏 覽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網 站 ( w w w . t i c h k . o r g )。 航 班 資 料 :乘 第 1 天:香 港 /曼 谷 第 5 天:曼 谷 /香 港 搭 泰 國 國 際 航 空 公 司 (T G ) T G :0 7 : 50 -15: 0 0 /0 9 : 3 5-16 : 4 5 T G :14 : 0 0 -18 : 4 5/17 : 4 0 -2 2 : 2 5 *一 切 航 班 資 料 如 有 更 改 ,均 以 航 空 公 司 為 準 * B K K -L- B D X 0 5 E D T -0 0 2 -1 0 0 2 1 2 -P . 2 / 2